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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就会去申请破产,不然等企业的债务慢慢增多带来的影响会更大,对于企业法人来说破产是个艰难的决定,自己在破产中也学到了...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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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院在受理后裁定前,一般会对债务人企业进行审计,根据资产负债情况,或者根据债务人企业的实际还债能力裁定是否宣告破产。 在法院裁定受理后,如果不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有三个途径可以选择:一是可以通过清偿债务的方式避免进入破产程序;二是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进入破产清算;三是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但是否会批准进行重整,法院会综合考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对法院怎么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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