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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
可以协商处理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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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次月起发生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结付。老工伤人员治疗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填报《苏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携带《老工伤人员申报表》、老工伤人员居民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老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配置、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后,在定点配置机构按规定配置、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结付。
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这种情况首先要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在劳动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等级对应的赔付标准额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并报销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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