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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那么,商...
一、商品房的房产证由谁办理 商品房的房产证到底由谁办,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买房人是申办法定义务人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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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地住建局管,或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一、产权证怎么办理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二、产权证补办 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①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②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③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视情况而定。 由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倒塌,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发现是由于第三方的介入而引起的倒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第三方追偿。如果因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导致房屋在耐久年限内倒塌,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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