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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能够自由买卖,无需征得村委会的同意,但是,村民将房屋出卖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
农村房屋买卖是一个触及到许多法律问题的事情。从合同法的角度说,村民之间的房屋买卖不需要村委会的批准,因为这是买卖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只要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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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如果是非本村村民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都不能购买。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愿,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不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如果担心卖房人以后反悔的话,可以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将宅基地使用证上面的名称使用权人变更成买房人。 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办过户了。实践中一般是在宅基地使用证上进行变更,然后由相关部门盖章。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老夏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 宅基地本身就有一种社会福利性在里面,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的住房,如果说你卖了,那可能是你觉得不需要这个住房了,再申请的话就不批准了。 农村宅基地原则上“一户一宅”,
未经村委同意农村房屋买卖是无效的。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等,由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使用权由集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行使】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农村个人之间土地转让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另一个就是建设用地转让,这两种土地转让经过转让双方签定协议再经村委会同意盖章是有法律效力的。1,农村承包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在使用年限内可以把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双方签定协议,有村委会同意盖章更好。2,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情况是长期的,比如民房用地、养殖用地等,建设用地转让也需要双方签订协议,村委会同意盖章更好。3,农村承包土地与建设用地都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转让经过双方签订协议村委会盖章后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双方转让所签订的协议,就算村委会盖章,法律也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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