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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有些业主在装修时不按要求行事,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它可以提醒...
我国法律对物业公司有权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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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和物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两方均应按照合同的商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背的,都要承受相应的违约职责。业主不及时交纳物业费,应承受法律职责,物业有权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并承受肯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限定,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花费。业主与供水、供电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交纳了相应的花费的,供水、供电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私行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1、所说的在昆明或行业内是一种普遍做法,基本也可以说是形成了一种惯例; 2、“物管”是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授权(或开发商的指定)开展工作,故只能说是有无权力,当然行其行使用权利或职责也要合法; 3、你装修时其“收取装修保证金”,这一件事也是也于整体考虑,目的是约束你装修时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公共利益,应该说,这件事,不论有无业委会等的相关授权,均无可厚非,是可以的。
物业公司无权收取装修押金。装修是业主的事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 当然,如果业主装修损坏其他业主或者物业的权益,其他业主和物业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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