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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则工作制度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而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移动操作的工作时间不确定的工作时间制度。不规则工作制度的特点:用人单...
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是工作时间难以固定,公司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同样要保证员工必要的休息。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工作日的上下班时间不确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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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工作制的主要区别为适用对象不同: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个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二、企业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而适合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员工。企业可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固定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工作的员工二、地质和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员工三、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员工。
这两种工作制的主要区别为适用对象不同: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由于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不能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进行衡量,需要机动操作,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可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而适合实行不定期工作制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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