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从以下7个方面防范风险:1.投标2.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3.分包工程风险防范(转包和挂靠)4.项目经理在履行施...
施工中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调整,要求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发包人申请变更工程价款。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水利工程施工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地下水文地质条件,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不可能掌握十分透彻。如,在施工中地下水突然上升,造成排水困难,坝体沉陷加剧;或是岩石地基上突然出现破碎带,基础需要灌浆处理,这些问题常常与合同约定的条件有实质上的区别,且在图纸和文件中不可能体现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为此需要补充合同条款,列支相应的工程费用。 (二)设计变更。工程开工后,勘测设计单位发现了更好的施工方案,或发现原方案存在不足需要修订,此时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不仅可由设计单位提出,而且当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发现设计情况与现场不符时,也可以提出设计变更。如是设计单位由于疏忽或精度不够引起的设计变更,需无条件及时更改补充设计,保证工程继续施工。如出现超出设计任务书内容时,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设计。 (三)工程范围发生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约定的工作内容,或者是实际工作量超过或低于约定工作量的限值时,也需要将施工合同变更,增加工程项目。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建设单位拟减少工程项目而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同样应予以支持。 (四)施工进度的变化。施工进度的变化指的是完工时间、施工顺序发生变化。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工,监理工程师要求改变施工程序等,都将发生施工合同变更。
属于情势变更,情势变更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而发生,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情势的变更无法预见和防止,因此双方当事人在主观上无过错。情势变更发生以后,如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对一方当事人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赋于一方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简单点说,就是原来应该甲向乙履行债务,后来由于多种原因,甲和乙协商并达成一致,改变了债务履行的方式、期限、数额,甚至由第三方丙来承担该债务的履行。这就是债务履行变更,其关键是双方或者多方协商一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