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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2、医疗期满后的处理可以参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
员工医疗期届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公司是否有权拒绝,要求员工按请事假处理? 「律师分析」 对于劳动者医疗期届满后是否可以继续请休病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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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痊愈,可以从事原来的工作,则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结束医疗,但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另行安排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如果员工还是无法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应当给予员工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医疗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不论医疗期满员工是否痊愈,是不是还在继续治疗,劳动合同都将终止。此时,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如决定续约,则应就劳动合同的续订事宜进行协商
这个问题分为两种情况: 一、员工非因工致残或是难以治疗的疾病,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二、对于一般疾病,员工在医疗期满后如果继续请病假不来上班,则构成“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另行安排工作,如果其继续请假不来上班,则构成了“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种情况下,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解除合同。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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