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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示出来,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且更新挂牌...
灵活性大、土地出让最低价的限定原则不同。二、征地成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若需转让协议出让的用地或改变协议出让用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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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工作计划:制定招标初步工作计划,报中央领导和局领导批准。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办公室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和打印拍卖文件。3、发布招标公告:转让人应在投标开始日前至少20天发布招标公告,并公布招标转让地点的基本情况、招标时间和地点。4、销售招标文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销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调查。5、组织现场调查:组织有兴趣的投标人对拟转让的地块进行现场调查和回答问题。6、接受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有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格证书(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评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支付投标保证金。7、评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评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进行评标。10、评标方法,并按照评标小组的规定的规定进行评标。10、评标方法,并按照评标文件的规定的规定进行评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文件的投标。11、公布交易结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人应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地点或媒体上公布招标转让结果,并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转让合同:投标人应在签订交易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制定工作计划:制定拍卖初步工作计划,报中央领导和局领导批准。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办公室提供的土地材料编制和打印拍卖文件。3、发布拍卖公告:转让人应在拍卖开始前至少20天发布拍卖公告,并公布拍卖转让地点的基本情况、拍卖时间和地点。4、销售拍卖文件: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调查。5、组织现场调查:组织有兴趣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调查和回答拟转让的土地的问题。6、受理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投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标人的资格证书。8、举办拍卖: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拍卖。投标人与转让人当场签订交易确认书,并支付定金和佣金。9、宣布交易结果: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人将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地点或媒体上公布拍卖转让结果,并退还投标保证金。10、签订转让合同:投标人自签订交易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上市初步工作计划,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批准。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办公室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和打印拍卖文件。3、发布上市公告:转让人在上市开始前20天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上市公告,公布上市地点的基本情况和时间。4、出售上市文件:根据上市公告规定的地块材料编制和打印拍卖文件。3、发布上市公告:转让人在上市前20天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上市公告,并支付投标人在上市公告,发布上市公告,发布上市公告,并在上市地块的基本情况、上市时间、上市地点。7、审查上市资格:根据上市文件的要求,审查投标人的开发资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并发出《投标人资格确认通知书》,通知投标人参加上市活动。8、上市:在上市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转让人将当地地块、最新报价等信息上市公告,并不断接受新报价,更新上市报价。报价截止日期后,如有投标人报价,可填写招标申请,并以传真形式将招标申请传真到上市文件规定的地点。9、开业:在上市公告规定的上市截止日期第二天,根据上市文件确定是否完成交易,并确定投标人。投标人与出让人签订交易确认书,并支付定金,对需要现场竞价的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和佣金。10、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场所、媒体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11、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于2015年07月14日至2015年08月13日到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7月14日至2015年08月13日到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见挂牌出让文件
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一、征询规划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建设局征询拟出让地块规划红线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二、报批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结合土地储备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市场状况,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拟订土地出让底价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市土地估价审定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四、公告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公告并将挂牌底价密封交公正机关。五、报名竞买人到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领购有关挂牌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书和保证金,领取竞买证。六、报价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报价期限为填单报价,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即时公布最高有效报价。七、确定竞得人报价截止时间到时,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根据报价情况按规则确定竞得人。八、签订确认书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于挂牌活动结束5日后退还。九、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出让金及有关费用。十、土地登记竞得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并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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