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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以为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辞退我,该怎么办

2022-04-28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三)款之规定,你的单位超过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合同,应视为你与单位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四十七条执行(你的补偿应该是两个月的工资) 4、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单位应为你补缴社保,并接受相关机构的处罚。我国《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号生效) 如需更为详尽、专业的解释请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14层1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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