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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经济困难的特定家庭;拆迁安置房以招拍挂的方...
1、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经济困难的特定家庭;拆迁安置房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经济适用房以行政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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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经济困难的特定家庭;拆迁安置房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经济适用房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拆迁安置房一般低于市场定价,经济适用房一般根据市场定价;拆迁安置房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1、区分政策对象。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包括城市居民的拆迁户和征地拆迁户。安置对象的经济条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具体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若将拆迁安置房一律视为经济适用房,则明显违反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只有符合双困条件的拆迁户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2、区分获取土地的方式。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取得,属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被拆迁置换的土地应当通过市场转让出让。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一样,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获取方式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和行政划拨获得的。如将划拨方式取得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变相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则改变了用地性质,逃缴了土地出让金。三、区分供应房定价机制。拆迁安置房供应价包含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且经济适用房的定价,除了土地供应是划拨外,还严格规定了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利润率,对价格进行控制,政府没有额外补贴。四、区分税收政策。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为双困户提供销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范围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享受税收政策,减免营业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两者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区别一: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由于安置房建设利润被限制的比较死,所以有些建筑商为了增加利润会偷工减料。再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安置房的质量比商品房的还差。但是也有比较负责的,质量相对比较好的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但不多。 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现在很多的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都不是完全产权,就算有完全产权,也不一定具有完全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土地性质都是划拨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所以,安置房以后再次交易时,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区别三: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都规定5年内不能买卖,而且产权为有限产权。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您买到的房子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进行买卖。 区别四: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经济适用房是对中低收入家庭为主,范围较广,而安置房是土地规划、房屋拆迁等原因进行补偿的。这两种房屋买卖除受法律、法规规范之外,还受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 区别五:相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可以将商品房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等。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很多,所以商品房享有的权利也会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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