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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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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
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只要是指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和职业病。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使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认定工伤,需要从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个方面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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