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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是指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房产买卖合同在房管局交易所办理预登记与备案的一个过程,备案一方面是审核买房人是否具备买房资格,另外一个就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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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在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而且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包括:(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二)、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二、购房合同更名费用是多少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另外,开发商可能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再收取相关的代办费用等,如果购房者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并就此协商。现今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需要进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更名手续费,这一收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行规。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合同更名开发商普遍都将收取同样的费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签了正式合同并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签了合同并已办完按揭手续
直系亲属间变更买受人姓名的;经法院裁定或仲裁调解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死亡的;因买受人资格问题而解除保障性住房合同的;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等情形,可办理直接注销手续。 因出国留学、到外地定居、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符合购房合同中有关解除合同约定条款的;合同条款信息录入有误的;因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多个买受人共同购买同套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等情形,可以办理审查注销手续。 如果符合办理直接注销或审查注销的情形,但房屋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产权(含已合同备案的房屋)的;已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初始登记的,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按照规定,直接办理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审查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在郑州市房地产网电子楼盘表上同步公示,开发企业需公开销售所退房源。商品房买受人不得将预购商品房再行转让;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受理预购商品房转让委托代理业务,不得向购房人提供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源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买受人要求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的申请要进行确认,不得以非正当理由申请合同备案信息注销,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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