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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分列如下:(一)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预收款不需要缴纳消费税预收账款。企业按照合同或交易双方的约定,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发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预收款项。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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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分情况看。 2.若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3.但若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如馈赠、职工福利、奖励等,应视同对外销售,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具体情况下,符合施工条件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否则申报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4%的消费税率。
只有四种情况下,收到预收款时发生纳税义务:1、转让土地使用权2、销售不动产3、建筑业4、租赁业其他的情况均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时发生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在劳务开始之前就收到款项,如果您提供的是建筑业或者租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不动产也是)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如果您提供的是除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外的其他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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