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情况根据农村房屋买卖的特点,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分为售房者和购房者两种情况。对于售房者而言,基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们...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买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合同内容损害他人或集体的合法权益;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管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土使用权让、转让或者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利用总体规划并依取建设用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使用权依发转移除外1999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通知》规定:农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售关部门违购买住宅发放土使用证房产证集体土房屋能随意买卖能符合述规定范围内转让。 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说,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