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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业单位辞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事业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聘用关系,因为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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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往的劳动仲裁案例,员工这时需要注意两方面的事情: 1、一方面,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 2、另一方面,要办理工作交接。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辞职时,作为员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与企业保持协商与沟通的态度,大部分企业都会予以合法的对待。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企业,员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
辞退前要公正。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公司方面的原因应当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并表示日后重新欢迎员工回公司。对于个人原因的辞退应当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听偏信,更不能公报私仇。对于曾经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应当尽量在本公司内为其寻找其他合适的岗位,或者推荐到其他公司工作。辞退的公正与否,会影响到在职员工的积极性。把工作能力强、人品好的人开除,会让员工的士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走不出低谷。
劳动者在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的过程中,应注意五项事项,以维权。第一,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投诉。第二,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免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或者举报的,不予查处。第三,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者可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尽快举报。第四,投诉时提供详细信息。应当明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具体违法行为。为了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效果,劳动者在投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者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负责保密。第五,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工人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各种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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