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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水电费。 如今的小区一般都会有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有些物业管理公司有代收水电费的服务,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物业公司...
由于物业公司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电梯因此被限制使用。物业公司这种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业主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1. 业主可以与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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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二)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款所列单位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管理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不能用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我国法律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11月27日18:43我曾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过,能够肯定的是:停水停电的作法是决裂法的,因为物业公司无停电停电的权利。至于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的问题不仅是业主一方解决,物业公司也希望赶紧解决这个问题,据我了解,物业公司在这经过中担当的是是吃力不讨好的角色。以我所在的城市为例,其弱势体现在: 1、较早前(包括现在无装一户一表的地区)的做法大多是水电供应部门来抄个总表,由物业公司一次性托付总花费,然后由物业公司收各户的花费,收不齐的话,是一个物业公司不能填补的无底洞。 2、没装一户一表的,物业公司还得一户一户的上门抄表,期间产生的人力、物力耗损是物业公司的,能够说物业公司是在义务的为水电部门工作。 3、如果总表与分表间出现了差额,如地下管道渗漏导致的损失,物业公司也只能是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咽。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有了明确限定:“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花费。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花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花费。”新条例的出台对业主与物业公司而言都是有利的,条例实施后,物业费与水电费的捆绑收取现象也就刃而解了。但新的条例没对公摊部分的花费怎样收取作出限定,这同样值得大家关注,如果你所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一起商定公摊水电费的收取、监督问题。希望以上的文字能释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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