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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再入职试用期是不可以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再次入职后,职位没有发生变化,通常不应该再有试用期,如果职位发生变化,企业可能会考虑进行一下评估。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如果员工在辞职后再入职,若已经约定过试用期的,不得再次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一段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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