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不能适应工作,建议说实话,比如有...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的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2、找一个企业挂靠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这样不划算,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需要自己交,这样增大了个人负担; 3、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过了试用期,单位未通知解除合同,仍继续工作的,视为继续履行(也就是转正),应按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报酬(而不是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