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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务派遣员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你实际工作的公司叫做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只能将你退回派遣公司,只有派遣公司才能将你辞退...
如果该合同是被代签人委托签署的,或被代签人已经认可,或被代签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家属代为签订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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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一赔十”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一赔十”是惩罚性赔偿机制,《食品安全法》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适用“假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明确的规定。 2、如果经营者明确承诺”假一赔十“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也是可以按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0倍索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1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履行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经济性裁员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部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以劳动合同为法律依据即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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