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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我国《》第20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约定保密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关于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
签订保密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 2、明确保密范围; 3、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期限; 4、采取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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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二,签三方协议要留心的几个方面: 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5,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6,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签订保密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 2、明确保密范围; 3、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期限; 4、采取竞业限制、脱密期保护等特殊方式操作时应当规范。
签订员工离职协议时,要注意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另外,员工离职时还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因员工原因侵害单位利益的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均不受三十天通知期限限制。 2、员工离职时注意工作交接,一般应当填写交接单: (1)手中未完成工作进度交接,应当写明已经完成部分,及接手人应当注意事项; (2)手中相关物品交接,应当将手中的单位财产分项列明,由上级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清点。 3、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日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其他福利费,因员工过错需要对单位赔偿费用,应当为员工出具费用清单。 4、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员工入、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5、员工离职15天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社保、办理相关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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