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而违反义务,因而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这...
缔约过失是指在缔约阶段,一方或双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并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 缔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权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为缔约而进行接触磋商的当事人之间,双方在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活动中,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关系。而侵权责任的发生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侵权人与受害人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才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一、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1. 成立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宗旨是为了解决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失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它的成立不以已经存在的合同为前提和认定标准。而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成立的合同产生的责任。如果存在合同关系,则适用违约责任;如果不存在合同关系,则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2. 责任方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是赔偿责任,而无其他责任方式。而合同责任的方式,既有赔偿责任,也有违约金责任、继续履行责任、违约定金责任、价格制裁等方式。这种责任方式导致缔约过失责任不具有约定性,但在违约责任场合,当事人既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约定违约金和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3. 赔偿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仅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对信赖利益的保护,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以返还或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处于合同未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当事人在合同缔结前的状态和现有状态之间的差距,应是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违约责任通常要求赔偿期待利益的损失。赔偿期待利益以后,受害人就达到了合同如期履行一样的状态,因此期待利益可以用实际履行的替代方法来使用。 4. 是否存在责任限制不同 对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法律通常作出了一定的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遇见到的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做出此种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交易风险,鼓励交易,同时也可以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与违约责任相同的责任限制的规定。 5. 是否可以免责不同 我国法律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规定免责事由。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仅适用于违约责任。此外,免责条款也仅仅适用违约责任。 6. 归责原则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而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的,应以其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4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