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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签订与法人,在办理社会保险等事项时,需要劳动合同文本。股东不用。...
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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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合同签的的主体是否适格、合同约定的事项是否违法、合同的形式是否完备等等。您在咨询中提到的是劳务分包,如果是建设工程的,因为对工程的施工单位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对于建设工程的分包法律也是有限制的,不能对工程进行肢解后违法分包。如果您是不具备建设工程主体资格的个人的,因为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合同是无效的。虽然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您按照合同约定为对方提供了工程建设,并且经过验收合格的,您依然可以向对方索要工程卷,这是您的权利,法律予以保护。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如果形成劳动关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要与自己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要从两方面看,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来担任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在营业执照中。如果这些人员是平时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当然可以和自己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就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法定代表人可能只是董事长,只是平时只是以参加董事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只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不领取月薪或年薪,不按时上班,当然可能不是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30日之内,应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董事辞职要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向最近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与辞职有关或认为需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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