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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降低劳动者工资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已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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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给予员工劳动报酬。未经允许降低员工工资的,属于扣除员工工资。扣除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用人单位无故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以降低职位和劳动报酬为由,不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可在以下情形减少劳动者工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的规定: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有权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决定,行使企业自主权。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不得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但变更岗位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处分可以依法降低其工资待遇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他情形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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