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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书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1-11-15
尊敬领导的低保申请:您好!我叫xx,是xx省xx县xx镇人。现在家里有四个人,现在住在xxx自己的房子里。2011年4月,我丈夫在外地去世,家里没有收入来源。现在家里生活困难,特别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出生于xx,常年患有慢性关节炎、风湿病、腰椎肩盘突出症等疾病。不仅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而且经常需要支付身体治疗和服药的费用,使生活一再贫困和艰苦。大女儿,xx,xx出生,现在在xx省xx市打零工,月薪1000元。人生也很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二女儿,xx,xx出生,2011年嫁到外地,住在xx省xx,在当地砖厂打工,月薪600元。丈夫,同厂拉砖工人,月薪600元。她有一个1岁的女儿。她家生活也很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三个女儿,xx,xx出生,因为在家照顾我,只能在县城的灯泡厂做小工,月收入400元。因为年纪大了,不能工作,早年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不敢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艰难,我特意请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相关法规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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