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
治疗工伤产生并发症或后遗症,属于工伤治疗。但是,是否属于工伤导致的,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鉴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并发症是指在某一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与该疾病的治疗行为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医学并发症的概念是指人们通过系统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总结出的疾病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例如,长期使用某些药物会导致肝损害或肾损害。手术并发症是指手术引起的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缺失和功能障碍,可见于临床手术部门。手术并发症不是医疗过错,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并发症不是医疗事故,也不是医疗过错,因为有些是可以预见的,但不可避免的,所以不是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但是,如果并发症是由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引起的,虽然我们一般称之为并发症,但并发症的产生并不是不可避免的,而是由于医务人员没有履行谨慎义务造成的,那么并发症就是医疗事故,也可以说是医疗过错;另外,并发症是手术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是医院的过错。但如果发生后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医院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发症如果是在医治过程中的人员在医疗行为当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在法律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发症难以避免时才可以免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303人已浏览
1,34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