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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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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超过20%的处理办法: 1、合同仍然有效,但超过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2、合同定金超过20%的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5、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时约定超过20%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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