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刑会有一定的限制,但还是可以减刑的。罚款的目的法院让你在判决前交罚款,首先要保证罚款的执行率,另一方面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是否对法律有敬畏。...
刑事案件罚款不交,不能减刑。说明不接受教育改造,不悔改,不符合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和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罚款是一种财产刑,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罚款金额应与犯罪情况一致。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有法定减刑情节时,依法减轻原判刑。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和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严格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对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罪犯,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和生效判决中财产性判决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此外,财产性判决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决,以及追回、责令退还、罚款、没收财产等判决。 综上所述,罚款是惩罚犯罪分子的,是判决内容的一部分。罪犯积极缴纳罚款,可视为认罪悔罪,减刑时从宽处理。如果能履行而不履行,减刑时会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综上,罚金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的,是判决内容的一部分,如果毒贩积极缴纳罚金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的时候是会从宽处理。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总之,对于罚金刑,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个通知,其精神是: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减刑的适用条件: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9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5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