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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和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减刑...
罚款的目的:法院要求你在判决前缴纳罚款,首先要保证罚款的执行率,另一方面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是否敬畏法律。被告人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款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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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会有一定的限制,但还是可以减刑的。罚款的目的法院让你在判决前交罚款,首先要保证罚款的执行率,另一方面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是否对法律有敬畏。如果积极缴纳罚款,判决结果一般会对悔罪表现有一定的认可,至少是正常判决。如果拒绝提前缴纳,法院还是会判你罚款。执行与否并不重要,但在判决中不会认可所谓的悔罪表现。悔过的结果体现在自由刑(主要是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期上。不要以为交了罚金就没事了,不会进去等等。但是,你是否积极支付罚款,其实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你的刑期。不缴纳罚款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款一般在判决正式宣判前要求缴纳。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判处实刑。例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被送进监狱;如果是实刑,不支付罚款,可能直接在刑期上浮动10%至20%。例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判处6年。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有限制。总之,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其精神是拒绝缴纳罚款的,必须体现在刑期和执行方式上,必须体现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即假释和减刑必须有限制。
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贩毒判刑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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