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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当向开发商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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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人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购房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交付之后,保修单位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那么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没有给您这个质量保证书,也不要紧,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仍可以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向建设单位主张质量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房屋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出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承诺,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商社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列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的质量等级、保证范围、保证期和保证机构等内容。开发人员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商社的保修期从开发者交付竣工检查的住宅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具体保证期和保证范围是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寿命年限内的屋顶防水为3年的墙面、厨房和厕所的地面为1年的房屋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保证公司修理后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者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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