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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履约保证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义务的合同。
关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需缴费的时间问题,是这样的,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由于挂牌成交确认书约定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需另外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挂牌成交确认书不应作为生效的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在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日期或开具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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