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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和湘潭市XX根据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片区规划,经省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领导协调工作机构组织XX有关部门审核后,报XX...
市、市和湘潭市XX应当加大对生态绿心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逐步建立生态绿心地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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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源如下:(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生态保护、补偿方面的资金;(二)省人民政府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三)从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区域内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资金;(四)根据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收取的生态效益补偿费;(五)社会捐赠;(六)其他资金。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提质和与生态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民生保障、移民安置、乡镇财力补助以及企业搬迁的适当补助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是依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制定的生态绿心地区的综合性规划。涉及生态绿心地区的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市域规划,应当与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相衔接。
省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领导协调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协调长沙市、市、市XX和XX有关部门,对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实施后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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