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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相抵触的部分无效。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企...
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低于原件。除非双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署合同,并注明双方协商后,复印件与原件享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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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都能产生效力。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效的公司规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2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才算是“民主程序”,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以下程序,可以视为“民主程序”: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公司工会参与制订;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订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解释,这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法律法规对是否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是否属“重大利益损害”,
1.内容上要合法、合理、全面、具体。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理是指用人单位应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职位等作出不同的规定。全面是指规章制度应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到,从而有利于企业全方位的管理。具体是指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具有可执行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经过法定的程序。企业的规章制度只有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生效。
小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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