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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
拖欠工资的时效为30天,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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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争议有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起诉拖欠工资有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给工人本人。不得减免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按月支付包括工资应以月薪的形式支付,也包括每月支付,因此使用者应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发放工资,经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一个月内发放工人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通知所有工人,向主管部门报告,向主管部门报告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工资发放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发放。假日和假日的话,最近的工作日必须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来说,具体的发工资日期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个月发放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个月都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的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就算后面一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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