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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进工作;2、完善政策;3、给予行政处分;信访是指人民、代表人和集体组织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走访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具体...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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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信访事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信访人来信进行登记、处理;核对来访人的有效证件,指导来访人填写登记表;(二)对本部门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卫生信访事项,依法办理并告知信访人;(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四)对反映重要情况、重要建议或紧急问题的越级卫生信访事项,受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本机关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一)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受理电话、接待场所、来访接待时间;(二)本机关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规范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方式;(五)实行负责人信访接待日的机关,公开接待日的安排;(六)其它方便信访人的事项。信访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予以说明、解释。
一、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二、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三、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信阳市各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 四、信阳市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五、其他属于信阳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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