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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如果您在租赁房屋时遭遇乱收费,您可以拒绝支付。通常情况下,租赁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水电等各项费用的交付方式及金额。若房东在合同签订后收取超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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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理由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终止?1、合同全部义务履行,租期届满而未续租;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如出租房屋未及交付即因地震而倒坍;3、一方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包括:(1)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如出租方未按期交付房屋;(2)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换租或进行非法活动;(3)承租人无故空置房屋不用连续达3个月以上;(4)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4、承租人不再需要租房而解除合同,如承租人已另购房屋或另租房屋;5、出租房屋被出卖、赠与、继承(仅导致原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与新房主产生新的租赁关系);6、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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