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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自建的房屋...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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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宅基地自建房不要交房屋税。 1.《房屋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屋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国家财政部、税务局在《关于房屋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限定》中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乡村村民自盖的房屋隶属乡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农民对此不用交纳房屋税,税务部门对乡村房屋征收房屋税,隶属违背法律法规限定私行开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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