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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
农村建房需要报建的,要依法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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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集体没有足够的宅基地来分配,而对于确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考虑申请将非基本农田的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
可以申请宅基地。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送到乡人民政府去,由乡人民政府统一办理。房屋宅基地申请的写法:申请人名字,出生年月,现在多少岁,系本村村民,因家中房屋少,无处居住,现在想自己盖房,特申请村领导给予批准宅基地,申请人名字,申请时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我国的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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