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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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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以区别2000年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再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公式计算加班、加点的工资另外,如果是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有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又没有补休的,加班费则有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日就有3倍工资了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劳动者保险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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