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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1,你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2,关于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是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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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一年就有。 2、按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职工有证据(社保记录等)证明其累计工龄超过一年的,就有权利享受年休假。 3、关于年休假,多数公司都在员工手册中有体现,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关的制度时,应当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体时间的主动权,但应视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必须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假。 (2)单位原因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的同意。单位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资报酬。 (3)员工没有休完当年的年休假辞职时,公司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折算后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入职不满一年是否有年假取决于情况。如果工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年假。如果入职不到一年,就没有年假。
1,你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2,关于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是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往往跨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度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如果不足一天即舍去。3.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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