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而言,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你们厂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劳动的权利也有休息的权利.而且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四十一条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每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加班的有关问题。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应和员工协商一致,并不得违法《劳动法》关于加班的相关规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而且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补休。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据以上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费支付规则】 1)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实际工作时间可超8小时或40小时; 2)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支付1.5倍工资; 3)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正常工作; 4)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支付3倍工资。
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定假日11天,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加班,要求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加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150%。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9人已浏览
1,540人已浏览
828人已浏览
2,0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