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是

2021-12-21
组成程序:当事人收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单后,应当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并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对于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当事人可以同意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立仲裁庭。当事人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相关法规

《仲裁法》第31条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