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要注意有针对性,分清条理,让法官能够一目了然;其次,再书写答辩状之前你要先做好本次诉讼离婚的应对策略,最起码要想清楚自己是否愿意离婚,不...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辩是指你在法定期限内(不少于15日)根据你认为的事实和法律,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驳,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目的是让法官在庭审前或庭审中清楚地了解你对诉讼的态度,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事实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双方争议的焦点,组织双方进行证据和质证。回复时,你要注意的是,你首先要对对方起诉状中所列的诉讼请求表明一种态度,然后有理有据地进行承认或反驳,要有针对性。另外,如果对方改变了诉讼请求,或者提出了新的事实和理由,你可以要求法院给你一个新的答辩期,这样你就可以组织证据来反驳。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2006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陈某 2011年7月19日以上就是上诉状的答辩状范本,可以参考。
请问你现在是下决心要离婚吗?如果你自己和对方达不成协议的话这边也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介入进行谈判的,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我们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问题。如果你没有办法要诉讼离婚的话,我需要了解一些基本问题。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具体是怎么认识的,相亲还是自由恋爱?离婚的具体原因是什么?你们之间是否还有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7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