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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满后不能问房东索要装修费。租房时承租人经过房东的同意对房屋进行装饰的,租房合同期满后,房东不需要补偿装修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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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首先要将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仔细分析一下,看是否对这种情形进行约定,如果约定了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可以考虑两个方面的损失一是装修部分的损失。一般是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与租期的比例来折算。二是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经营损失。 困难在于装修损失以及经营损失的证据难以收集。如果能够收集到自然没有问题,如果收集不到即使到法院也很难得到支持。当然装修损失也可以申请法院对装修部分进行造价鉴定。
1、看双方合同的约定;2、出租房也可以不用续租,合同是在双方意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3、你可以在期满后搬出。4、我国《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出租屋的装饰装修的规定: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若未做约定的,因过错方导致合同解除的,有过错方来承担责任;若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加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不一定与房屋有关,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房屋装修的装饰与后来的添加剂不同,如地板、天花板、抽油烟机、空调等,在拆除时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坏。我国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加装修的,可以由承租人拆除。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费用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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