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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必须弄清楚“侵害方”是谁?房屋质量问题,是建房开发商的责任,物管公司则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
1,物业费与房屋质量是两个法律关系; 2,物管费是物业服务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收取的相应费用,只要提供服务了,就应该交物管费。 3,若业主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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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像防水工程的保修期应该是5年,因此,房屋出现问题只能找开发商,开发商一般再去找施工企业负责。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只是受业主的委托管理物业设施,不具有房屋质量担保义务。 因此,拒交物业费从法律上来讲没有依据。但实际情况可能不同,有的小区的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这个时候拒交物业费可能从常理上说的过去。但是不解决问题,比较有效的办法,找当地的房管部门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来协调解决。 另外,建设单位在建设局都交由质量保证金,你们小区的维修可以从保证金里面承担。
针对这种情况你要好好看看你的房屋买卖合同保修期是多长时间,在保修期内的话呢可以直接找开发商磋商,不成的话你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修理,若不能居住则可以要求退或换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做为物业来会说他是服务企业收了物业费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你也可以要求物业承担服务职责,申请大修基金进行整修。鉴于此种情况你要拍照留存保证据一边维权使用,同时你也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否则你讲丧失胜诉权,这样对你狠不利
房屋质量差管理费还要交。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管理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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