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执行局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换句话,如果没有法定的依据,执行局当然不能查封。二、如果执行局查封的财产,案外人有异议的。在法律上称之...
财产所有人外债太多,有很多债权人申请查封它的财产,而其个法院由于查封的早,而称作首封,第一个查封的意思,其它只能是轮候查封。对如何确定查封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提出异议。
属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89.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但是对方可以提出参与分配,你方还是不能全部受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90.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4人已浏览
584人已浏览
910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