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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单位已经书面认定死亡者是工伤,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办理,可以在和死者近亲属没有签订对死者补偿协议之前对死者遗体进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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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前签订的协议有如下内容: 在未经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显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员工事后反悔,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协议的,将很可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作出之后,与员工签订工伤赔偿协议,但最好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调解,由司法机关出具调解书,防止员工事后反悔,引发争议。
因工死亡赔偿协议书签过字后没有公证,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有效的,但是死者家属仍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并不会因为签订了协议而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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