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于以下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信访事项涉及多个有权处理机关办理的,由主办机关集中相关办理意见,答复信访人;(...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信访事项办理机关的,区、县人民政府是复查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是办理、复查机关的,市人民政府是复查、复核机关;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复查、复核委员会,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的复查、复核工作。复查、复核委员会确定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成立复查、复核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复查、复核工作。
信访人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办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信访人的复查、复核申请应当针对答复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办理意见;提出复核申请的,还应当附复查意见。
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依照规定程序举行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66人已浏览
3,037人已浏览
2,585人已浏览
7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