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由此可见,对于开发区内当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应该是最主要的方式,企业通过土地拍卖拿到土地,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开发使用土地了。这种方式拿到的土地是有年限的,住宅类最高不超过7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如果不申请续期,则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荆门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根据《民法典》(202 1.0 1.0 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