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药品商标使用权

2022-07-01
药品商标注册应当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包括: (1)药品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禁止性规定。 (2)药品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 (3)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得注册。《商标法》第11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何为药品通用名称,现行《药品管理法》第50条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该法第32条还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4)仅仅直接表示药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注册,但是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除外以上是药品商标使用权的条件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